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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它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法定期間內對其注冊的商標所享受的國家法律保護的權利,從內容上看,包括專用權、禁止權、許可權、轉讓權、續(xù)展權和標示權等,其中專有使用權是最重要的權利,其他權利都是由該權利派生出來的。
專利它針對商標名稱跟外觀設計在符合《商標法》規(guī)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作為商標的申請注冊有包含注冊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及組合符合《專利法》,是可以申請外觀專利。專利權的客體,也稱為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專利權與商標權同屬知識產權,它們之間有許多相同之處。有如下幾個方面:
(1)它們的客體都是無形的財產;
(2)這些對知識產品的專有權利都是法律所賦予的;
(3)它們都具有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特征。
(4)都具有知識產權的時間性特征,這兩者權利僅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一旦超過有限期限,其權利就自行消失,相關知識產權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
A. 取得權利的方式不同。專利權只有專利申請人向專利機關提出申請,要經過審核批準才能生產,專利權和商標權只是一種財產權不具有人身權的屬性。
B. 客體不同。專利權的客體是具有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的解決某一實際問題的新的技術方案。商標權的客體是區(qū)別同一商品或服務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務質量的商標標識本身,申請注冊的商標依法必須具有顯著的特征
C. 權利的保護期限不同。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是10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商標權的保護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可以續(xù)展,續(xù)展的次數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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