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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按照《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yè)培育實施辦法》(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現組織《實施辦法》2024年度第一批次項目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本批次申報對象主要包括:第八條(一)高企扶持獎勵、第十條科研載體培育高企獎勵、第十一條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高企獎勵。
未列入本批次申報對象的第八條(二)瞪羚企業(yè)獎勵、第八條(三)百強企業(yè)獎勵、第八條(四)雙三企業(yè)扶持獎勵、第八條(五)雙五企業(yè)扶持獎勵、第九條科技企業(yè)孵化器獎勵,將于2024年6-7月(即2024年度第二批次)集中受理申報。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前申報納入本批次審核范圍;逾期視同放棄本年度申報。
第一批次2024年3-4月集中審核(2024年3月22日前申報項目);
第二批次2024年8月集中審核(統(tǒng)一納入2025年財政預算計劃撥付資助資金)。
(一)高企扶持獎勵
1.高企認定獎勵
2.高企落戶獎勵
(二)科研載體培育高企獎勵
(三)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高企獎勵
具體要求詳見《<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yè)培育實施辦法>2024年度第一批次申報指南》(附件2)。
(一)網上辦理流程
申報網址:http://ssl.dg.gov.cn/,于網頁頂部標題欄單擊“政策服務”,進入政策服務頁面后,找到“東莞松山湖科技企業(yè)培育資助”,單擊“申報”按鈕進行申報(首次登錄的企業(yè)需要完善企業(yè)信息方可申報)。
(二)窗口辦理流程
申報材料通過系統(tǒng)審核后,需在10個工作日內打印申報材料(需有水印)提交至松山湖科市民中心政策申報窗口,申報時間以提交完整規(guī)范的紙質資料時間為準。申報材料編制要求如下:
1.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編制材料目錄,并按目錄順序排列各項材料(資助申請表放前面),采用A4紙雙面打印并裝訂成冊(膠裝、線裝或打孔裝),除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外,整冊加蓋騎縫章。
2.同一申報單位申報多個條款支持,可將系統(tǒng)導出的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一冊提交。
對于申報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報送規(guī)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創(chuàng)新局將通知申報單位進行補充和更正,申報單位應按要求完成補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報材料。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
管理委員會科技創(chuàng)新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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