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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深圳標準建設,大力支持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根據(jù)《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現(xiàn)就2024年度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8月1日18:00。
1.國際標準制定修訂項目;
2.“一帶一路”區(qū)域標準制定修訂項目;
3.國家標準制定項目;
4.行業(yè)標準制定項目;
5.深圳市地方標準制定項目;
6.深圳市團體標準培優(yōu)項目;
7.標準試點或示范項目;
8.國家級標準驗證檢驗檢測點項目;
9.企業(yè)標準“領跑者”評估機構項目;
10.企業(yè)標準“領跑者”項目;
11.深圳標準認證產品和服務宣傳項目;
12.深圳標準先進性評價細則制定項目;
13.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guī)則制定項目;
14.深圳標準認證獲證項目;
15.在深圳市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或學術研討會及國內重大標準活動項目;
16.深圳標準宣傳培訓項目;
17.深圳標準化教育課程設立項目;
18.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項目;
19.承擔國際國內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機構工作項目;
20.深圳標準理論研究項目;
21.其他“一事一議”項目;
22.中國標準創(chuàng)新貢獻獎配套獎勵項目;
23.國際標準化人才獎勵項目;
24.國內標準化人才獎勵項目。
本年度市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均實行線上全流程無紙化、集中網(wǎng)上申報的方式。請申報主體在搜索欄搜索申報內容(上述項目名稱),選中后進入申報頁面,將申報指南要求的全部申請材料按照申報系統(tǒng)中的有關提示要求分別上傳。填報人賬戶等級須達到五級(原L3級別)。
1.請各單位嚴格按照《2024年度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開展申報工作。
2.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應由申請人直接申報,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專項資金申請材料,不設置中介代理的受理渠道。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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