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18565668281(微信同號)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深圳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管理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guī)〔2016〕2號)和《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圳市中小學校長職級首次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40號)文件精神和相關規(guī)定,首次任職的正、副校長直接認定為四級正、副校長?,F對光明區(qū)公辦學校新增四級正、副校長職級認定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校長、副校長擬認定職級有異議的,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光明區(qū)教育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公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光明區(qū)教育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反饋。
光明區(qū)教育局
2025年2月20日
[ 返回首頁 ]
上一篇: 光明區(qū)水務局關于提供轄區(qū)建設項目海綿城市預驗收服務的公告
下一篇: 深圳市龍崗區(qū)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特區(qū)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寶龍專精特新產業(yè)園企業(yè)遴選專家評審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