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18565668281(微信同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實施方案》和市政府辦公廳《深圳市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強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倫理監(jiān)管,推動科技倫理審查機構規(guī)范化建設,促進研發(fā)活動與科技倫理良性互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市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編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科技倫理準則,注重防范科技倫理和科技安全風險。對涉及生命科學、醫(yī)學、人工智能等敏感領域和對社會、環(huán)境(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具有潛在風險的項目,組織科技倫理專家參與指南編制論證,開展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明確具體要求。
涉及科技倫理審查的市科技計劃項目,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在立項前應簽訂科技倫理相關承諾書,對項目實施期間遵守科技倫理要求、踐行科技倫理原則、堅守科技倫理底線,審慎依規(guī)處理科技倫理敏感研究成果的發(fā)布、傳播和應用等進行承諾。
涉及需進行科技倫理審查的科技活動,申請單位申請項目時需提供申請單位或其書面委托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的科技倫理初始審查批件,作為立項評審的依據。如申請單位提供屬于僅供申請使用的科技倫理審查意見,非審查批件,項目負責人應在擬立項公示后,按要求提交科技倫理初始審查正式批件。初始審查批件應交未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不予立項。
涉及國際合作研究的項目,申請時應通過合作各方所在國家的科技倫理審查。對存在科技倫理高風險(涉及附件清單內容)的國際合作研究活動,提供合作方所在國家科技倫理審查證明文件,由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組織專家對科技倫理審查結果開展復核。
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對涉及敏感領域的申請項目,在評審環(huán)節(jié)同步開展科技倫理風險評估。
如屬于《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規(guī)定納入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申請單位在經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初步審查后,由本單位在擬立項公示時同步報請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進行復核,復核批準后方可立項并簽訂合同。承擔單位應在獲得科技倫理審查批準后30日內,通過國家科技倫理管理信息登記平臺進行登記。
項目負責人要嚴格執(zhí)行科技倫理承諾要求,對已批準實施的研究應當按要求及時向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提交跟蹤審查。承擔單位應主動督促提醒項目組按規(guī)定履行跟蹤審查義務,承擔單位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應當按照申請者提交的相關報告進行跟蹤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必要時可作出暫?;蚪K止科技活動等決定。跟蹤審查間隔一般不超過12個月。列入科技倫理審查復核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跟蹤審查一般不超過6個月。
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通過加強項目中期評估、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實施過程中的科技倫理治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對納入清單管理的立項項目,實施期內至少開展一次過程檢查。
市科技計劃項目涉及科技倫理審查的,在申請驗收前,項目負責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向負責本項目科技倫理審查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提交科技倫理回顧性終結報告,接受科技倫理結題審查;提交驗收材料時應提供本項目的科技倫理初始審查批件和跟蹤審查(包括結題審查)批件/意見。
對納入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組織科技倫理專家參加驗收評審。
項目承擔單位是科技倫理違規(guī)行為單位內部調查處理責任主體,應及時主動調查科技倫理違規(guī)行為,依法依規(guī)追責問責。
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科學技術獎勵和榮譽稱號,存在違背科技倫理要求的,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予以“一票否決”;對以弄虛作假方式獲得科技倫理審查批準,或偽造、篡改科技倫理審查批準文件、未按規(guī)定進行科技倫理審查等違反科技倫理規(guī)定的行為,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將按規(guī)定嚴肅調查處理,視情節(jié)給予誡勉談話、一定范圍內公開通報、責令限期整改、暫?;蚪K止項目、一定期限禁止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等處理。
此外,承擔單位是科技倫理管理的責任主體,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堅持科學、獨立、公正、透明原則,客觀審慎評估科技活動科技倫理風險,進行科技倫理審查。未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單位,應以書面形式委托有能力的科技倫理審查機構審查。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后30日內,應按照《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通過國家科技倫理管理信息登記平臺進行登記。開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學和醫(yī)學研究的單位,按照《涉及人的生命科學和醫(y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設立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內備案。
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會同有關部門,將定期核查承擔單位科技倫理工作情況。每年對已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承擔單位,在國家科技倫理管理信息登記平臺及國家醫(yī)學研究登記備案信息系統(tǒng)提交的上一年度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納入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實施情況報告等進行核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
2025年5月16日
[ 返回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