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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深府〔2016〕87號);《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專利獎)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深市質規(guī)〔2017〕8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現決定開展2020年深圳市專利獎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授獎數量
專利獎每年評審一次,獎項不分等級,每年授獎總數不超過25項,獲獎項目中發(fā)明專利項目不少于80%。
二、申報條件
深圳市專利獎授予已獲得專利授權且仍有效期內的國內專利,并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報人
1.專利權人是單位的,應當由專利權人進行申請,且專利權人必須是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
2.專利權人為自然人的,應當與實施單位聯合申請。專利權人應擁有本市戶籍或者是聯合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聯合申請單位應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申報專利
1.申請項目為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且該專利權有效、穩(wěn)定;
2.專利技術水平高,原創(chuàng)性強,對促進本領域的科技創(chuàng)新有突出的作用;
3.該專利已經實施,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專利文本質量較高;
5.針對該專利的保護措施較完善;
6.該專利及其產品符合國家、省、市的產業(yè)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專利獎:
1.已經獲得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專利獎的;
2.作為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獲得深圳市科學技術獎的;
3.專利權屬存在爭議的;
4.專利處于無效宣告程序中的;
5.機關單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6.國防專利和未解密的保密專利。
(四)《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報日期:2020-03-31 / 2020-05-13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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