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18565668281(微信同號)
各有關單位、技能人才:
為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打造龍華工匠群。根據(jù)《深圳市龍華區(qū)人力資源局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龍華工匠引進培育管理辦法〉的通知》(深龍華人規(guī)〔2025〕3號)規(guī)定,現(xiàn)組織開展2025年“龍華工匠”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原文:深圳市龍華區(qū)人力資源局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龍華工匠引進培育管理辦法》的通知(詳見https://www.szlhq.gov.cn/bmxxgk/rlzyj/zcfg_166996/zcwj_166997/content/post_12286419.html)。
(二)申報指南:深圳市龍華區(qū)人力資源局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龍華工匠引進培育管理辦法申報指南》的通知(詳見https://www.szlhq.gov.cn/bmxxgk/rlzyj/qt_167007/tzgg_167009/content/post_12321046.html)。
本次認定“龍華工匠”不超過10人。其中A類工匠不超過1人,B類工匠不超過2人,C類工匠不超過7人。
已認定的A、B、C類工匠,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獎勵補貼。
(一)認定條件
申請人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并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龍華工匠認定參考條件(詳見政策原文附件1),在生產(chǎn)、運輸或服務等領域一線技能崗位工作3年以上。
2.身體狀況須符合崗位履職要求,年齡不超過60周歲。特別優(yōu)秀、貢獻特別巨大的A類工匠,經(jīng)行業(yè)主管部門推薦后,年齡可適當放寬。
3.在龍華區(qū)全職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與用人單位簽訂連續(xù)3年以上全職有效勞動(聘用)合同,實際在龍華區(qū)工作并在龍華區(qū)連續(xù)繳納6個月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和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簽訂的有效勞動(聘用)合同單位、社保繳納單位及納稅繳納單位須保持一致。已退休申請人的社會保險不作強制要求。
4.不屬于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職員。
5.未認定為龍華區(qū)高層次人才。
(二)注意事項
1.龍華工匠認定參考條件中,“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發(fā)布的申報截止時,“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發(fā)布的申報截止時。
2.今年已組織申報過優(yōu)秀技能人才(C類)技能崗位突出代表類的用人單位,本次不得組織申報C類工匠舉薦類。
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止。
申報人可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wǎng),搜索“龍華工匠認定”事項或點擊在線進行辦理,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電子文檔提交,本事項全流程網(wǎng)上辦理,無須報送紙質材料。
申報期結束后統(tǒng)一受理,按相關規(guī)定開展后續(xù)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龍華區(qū)人力資源局
2025年9月29日
[ 返回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