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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金融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金申請和2026年資格審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lián)原函〔2025〕382號),為做好我市新材料首批次保險補償2026年資格審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生產(chǎn)制造《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所列產(chǎn)品的企業(yè)(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可提出資格審定申請。已通過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的企業(yè),不再針對同一產(chǎn)品重復提出資格審定申請。
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申報形式采用線上申報和線下申報相結合(上傳線上申報系統(tǒng)的申報材料應為原件掃描件),線上填報時間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線上申報內容與線下紙質材料內容務必一致。
(一)請資格申報企業(yè)按照附件要求,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8:00前完成線上申報,并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18:00前提交紙質版全套申報材料。紙質版申報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設置目錄,材料采用A4紙雙面印制,在材料封面加蓋公章,一式2份,通過中國郵政的方式送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區(qū)3116室。
(二)資格申報企業(yè)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加強業(yè)務管控,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對存在瞞報漏報重大問題,通過提供虛假材料、虛假理賠等方式騙補騙保的企業(yè),收繳財政資金,3年內不得申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相關項目。生產(chǎn)制造企業(yè)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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