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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市羅湖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深圳市羅湖區(qū)高層次醫(yī)療人才認定及綜合保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羅府辦〔2015〕6號),現對擬認定為羅湖區(qū)高層次醫(yī)療人才的人員公示(見附表)。
公示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認定人員有異議的,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反映(羅湖區(qū)沿河北路2021號605、612羅湖區(qū)人力資源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郵編518021,電話25438348、25662843)。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我們將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認定的,取消擬認定人員資格。
深圳市羅湖區(qū)人力資源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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