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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2021年第五批技術攻關重點項目(綜合類專項)申請指南已發(fā)布,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積極申報。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為增強我市高新技術產業(yè)核心競爭力,提升產業(yè)整體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突破關鍵零部件等產業(yè)發(fā)展共性關鍵技術,聚焦我市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促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和民生改善等科技領域瓶頸性關鍵技術,對我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重點領域、優(yōu)先主題、重點專項的關鍵技術攻關予以資助。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7日(截止24:00)。
支持強度: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fā)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方式:事前資助。
申請技術攻關重點項目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三)申請單位應當具有良好的研發(fā)基礎和條件(在深具備研發(fā)場地、設施、人員等條件)、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優(yōu)秀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能提供相應的配套資金,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的財政資助資金總額;
(四)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申請牽頭單位的全職在職人員,且項目完成年度不超過60周歲;項目組主要成員中申請牽頭單位人數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人數;項目組成員總人數的50%以上須在深圳購買社會保險;
(五)聯合申報應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書中填報合作單位名稱并加蓋合作單位公章;
2.合作協議中應明確申請牽頭單位和合作單位的研發(fā)內容分工、知識產權分配等相關內容;
3.申請牽頭單位資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
4.申請牽頭單位可聯合國內(含港澳)創(chuàng)新資源共同研發(fā);
(六)本項目申請實行限項制,具體要求是:
1.原則上同一個法人單位只能牽頭申請1項本批次技術攻關重點項目;本年度已承擔或申請未辦結的技術攻關重點項目牽頭承擔單位,不得再次牽頭申請本年度技術攻關重點項目;2020年度研究開發(fā)費用支出超過5億元的申請牽頭單位不受此條款限制;
2.申請主體(包括申請牽頭單位和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未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
3.已承擔2018、2019年、2020年、2021年技術攻關重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本批次技術攻關重點項目申請的項目負責人。
(七)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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