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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材料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坐落于粵港澳大灣區(qū)重要節(jié)點城市東莞,于2017年12月22日啟動建設,是廣東省第一批省實驗室之一,布局有前沿科學研究、公共技術平臺和大科學裝置、創(chuàng)新樣板工廠、粵港澳交叉科學中心四大核心板塊,將形成“前沿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yè)技術研究→產業(yè)轉化”的全鏈條創(chuàng)新模式,定位于成為有國際影響力的新材料研發(fā)南方基地、國家物質科學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粵港澳交叉開放的新窗口。
為創(chuàng)造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學術氛圍,集聚優(yōu)秀學者,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高水平成果產出,實驗室特設立開放課題基金,資助與實驗室研究方向有關的具有重要科學意義的研究項目?,F公開發(fā)布2023年度開放課題指南,誠邀各有關領域的科研人員進行申報。
凡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在職人員均可向實驗室申請開放課題,在研課題負責人和參與人僅限承擔或參與一項開放課題。鼓勵聯合實驗室科研人員組建團隊開展研究,加強合作與交流,實驗室人員不參與經費分配。鼓勵聯合東莞相關領域優(yōu)勢企業(yè)組成課題組聯合開展研究。
2023年度開放課題基金重點支持以下方向:
2023年度開放課題基金資助面上和重點兩類課題,資助期限為2年。面上課題資助力度為10萬元/項,資助數量擬定30項;重點課題資助力度為20萬元/項,資助數量擬定15項。最終課題數量及資助經費根據實驗室經費、課題申請數量及質量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經費使用采用包干制,無需編制預算,具體經費使用范圍按照《松山湖材料實驗室開放課題管理辦法(修訂版)》(見附件)執(zhí)行。
開放課題鼓勵產出高水平成果。開放課題取得的有關論文、專著等成果應標注“松山湖材料實驗室開放課題基金資助(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ongshan Lake Materials Laboratory)(課題編號)”。實驗室須作為第一標注。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成果權利人應為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和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松山湖材料實驗室開放課題申請書(2023版)》(見附件),不得提交含有涉密內容的課題申請。申請書經本人、參與人及所在單位簽字蓋章后,于2023年7月30日前一式一份郵寄至實驗室(以郵戳為準),電子版28日前發(fā)送至聯系人郵箱,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書內填報說明。
課題執(zhí)行開始時間統(tǒng)一為2024年1月1日,結束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松山湖材料實驗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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